亚太实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8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
亚诺化工有限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拟向关联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可提
前归还),借款利率 5.23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
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民
注册资本: 89,042,8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开发区阿里山大街 19 号
主营业务:消杀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技术研发;精
细化工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药品的生产及销售;饮料、保健食品的生产及销售;
饲料的生产及销售;乙酰丙酸、3—羟基吡啶、烟酸、烟酰胺的生产及销售(有
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无机防火保温板的生
产;一般危险化学品:甲基磺酸、3-氨基吡啶、4-氨基吡啶、2-甲基吡啶、3-甲
基吡啶、4-甲基吡啶、吡啶、4-氯苯胺、亚磷酸(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得有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批发(以上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化工设备、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五金机电产品的销售;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784,362,316.84 元,净资产 318,612,696.16 元,营业收入 400,286,767.42 元,净利
润 27,735,496.66 元。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712,661,955.34 元,净资产 485,037,490.05 元,营业收入 292,461,007.49 元,净利
润 339,315,561.02 元。
经查询,关联方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
公司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上述交易上述借款利率参照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
联方的借款协议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周转需求。
上述借款利率参照市场水平,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公司合并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报表之日起至披露日,沧
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
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34,555,071.07 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将
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本次关
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借款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
工有限公司经营周转需求,借款利率参照市场水平经(低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
限公司目前在沧州银行的借款利率),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