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3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
的借款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借款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
工有限公司经营周转需求,借款利率参照市场水平经(低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
限公司目前在沧州银行的借款利率),经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金辉、李张发、陈芳平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