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委托加工协议的议案》及《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查相关资料后,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独家委托加工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乌海
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加工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解决同
业竞争问题;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
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
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考核建议,并经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对其相关机构和人员资格核查,
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金辉、李张发、陈芳平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