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3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况
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景丽家”)的长
期股权投资系 2007 年 8 月 22 日及 2007 年 9 月 15 日先后两次对蓝景丽家增资时
取得,两次出资合计人民币 1 亿元,占蓝景丽家注册资本的 50%。
由于蓝景丽家一直无实际生产经营,且自 2008 年起公司无法取得该公司财
务报表。2009 年公司依据蓝景丽家的实际状况,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一次
计提 7000 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了 2008 年度会计报表;2015 年 12 月 31
日第二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00 万元,目前对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为 0 元。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1)京 0108 民初 9382 号】,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
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作出的解除第三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资格的《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决议》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对该事项不再上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核销对北京蓝景
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核销成本金额为 10,000 万元。
二、本次核销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00 万元,公司在以前年
度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制度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
备,因此本次股权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
分,有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
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
资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