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事前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纪录,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
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晓民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金辉、李张发、陈芳平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