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为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金辉 李张发 陈芳平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