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2023-04-2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3】第2375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
具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监事
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
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
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
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