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6-10-22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164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成员王应虎、王辉、王涛、陈健、赵守国、雷华锋、宁连珠;第八届监事会成
员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高级管理人员赵强、金涛;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
利、朱若甫、程永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
调查通字 16033 号-16036 号、16038 号-16047 号、16054 号)。调查通知书称:
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利拒绝签收调查通知书,他认为:因为对调查的有
关事项不知情,所以认为自己对信息披露不应承担责任,因此拒绝接受、签收调
查通知书,但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证监会调查人员及本公司工作人员对上述事
项进行了现场见证。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成稽调查通字 16032 号),因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公司也将督促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
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