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6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认真检查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审阅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的审计报告。现针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年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上述五项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责成相关当事人及 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限期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并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在调查结果出具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