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诉讼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28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川 0115 民初
986 号)及相关材料,主要事项为公司股东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请求法院撤销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与被告方
原告:北京康博恒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原里 21 号楼 11 层 A1205
法定代表人:陈霞 职务:总经理
被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开发园科技创新中心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二)诉讼原因
2018 年 1 月 31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了《关于增补岳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增补徐景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次董事选举
采取直接投票法。根据《成都华泽钴镍材料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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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规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以上时,董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的监
事的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目前,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到 30%以上,故选举董事采用积投票制
度,并且之前历次董事选举均按照《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撤销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判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项事不存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8)川 0115 民初
986 号)及相关材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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