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8-03-20
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6 年 3 月 1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华泽”或“公司”)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公司股票
停牌。2016 年 4 月 30 日、2017 年 4 月 3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先后对公司 2015 年、2016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明确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明显违反
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2.5 条的规定,由于公司尚未
对前述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事项作出纠
正并对相关财务报告重新审计,公司股票持续停牌,停牌时间已超过
两年。
根据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预计亏损金额区间为 14 亿元到
19 亿元),公司股票将因为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为充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规则》12.18 条的规定,本所决定成
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泽,证券代码:
000693)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除前述将导致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情形外,本所重点提示投资者
关注公司还存在如下暂停或终止上市风险:
一、证监会 2018 年 1 月 31 日送达公司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
定书〔2018〕8 号认定公司存在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
披露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公司
2018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称,如果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
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目前仍未召开股东大会聘任 2017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
暂停上市;如果公司未能在《上市规则》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7 年年
度报告,预计公司股票最早可能在 2018 年 11 月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相关专项审计工作无实质进展。公司 2018 年 2 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专项审计意
见结论将直接影响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如果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