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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泽: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06-2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泽钴镍”)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评价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如实评价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中的
有效性,并形成可供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公司董事会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分为以下五级:
       1、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指导和监督,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及整改意见,积极协调缺陷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4、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公司高管组成,对内控体系的整体工作进行总体筹划、
组织领导及推进,对内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分阶段对内控体系整体工作进行
检查。
       5、公司内控办公室:由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经理组成,负责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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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向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
    (1)审计部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测试,沟通认定内
部控制缺陷,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责任部门或单位对内、外部内部控制评价过
程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内部控制评价及整改情况。
    (2)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部门、本单
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负责,对各自内、外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拟
定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审计部反馈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
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
资源、社会责任、风险评估、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
生产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在此
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关联
交易、合同管理、存货和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为此,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制定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并下发了实施方案通知,根据批准的方案中规定的实施程序开展评价工作。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组吸收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熟悉情况、参与日常监控的业务骨干
参加。首先要求各部门、二级单位从制度设计、制度执行两方面进行内控自查,全面梳
理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手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接下来按梳理后的
制度、流程,对各自内控测试表进行控制描述、控制文档等方面的修订;再接下来按修
订后的内控测试表组织开展穿行测试,查找并分析各部门、二级单位相关业务及管理中
                                       2
存在的主要风险。在测试及评价工作中,我们运用个别访谈、现场检查、抽样和比较分
析、自查自评等方法,广泛收集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
了测试工作底稿,沟通分析、识别了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最后在汇总内、外部
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定量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     错报<营业收入
     错报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总额的 0.2%
                                               的 0.5%
 净利润总额潜      净利润总额的 5%≤     净利润总额的 2%≤错报   错报<净利润总
     在错报              错报              <净利润总额的 5%         额的 2%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的 0.3%≤     资产总额的 0.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                错报              <资产总额的 0.3%         的 0.1%

 所有者权益潜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
     在错报            0.3%≤错报        0.1%≤错报<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 0.1%
                                             益总额的 0.3%
       (2)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
般缺陷。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 、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3
    (1 )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造成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及以上
                                        负面影响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重要缺陷
                -1000 万元              司造成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一般缺陷     300 万元以下
                                        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 )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
般缺陷。
    ◆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 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各部门日常检查、公司内控领导小组和
审计部开展内控自查及整改、定期内控测试监督及整改、专项审计监督及整改情况,我
们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缺陷如下:
1、上期 2016 年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本期整改不彻底(非财报重大
   缺陷)。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的八大缺陷,其中大额资金审批、公司审计委员
   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已经基本整改
   到位,财务报告方面的缺陷也做了有效整改;重大资金占用、被监管机构关注、应收
   和预付这四方面的整改还在持续进行中。
   由于上期还有四项缺陷没有完全整改到位,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无效的重大风险警
   报还没有解除,甚至有影响以后年度内部控制结果的可能,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
   管理层还应从资金占用、关联担保等深层次加强整改,去化解 2016 年遗留的内控风
   险。
2、《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制度系统性失效(非财报重大缺陷)
3、银行预留财务印鉴丢失,导致外审单位无法对银行存款进行有效函证。(非财报
                                        4
            重要缺陷)
4、公司被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多次收到关注函、监管函,并多次被立案调查,对公司造
    成重大负面影响。(非财报重大缺陷)
5、受 2016 年监管机构对公司“关注”的影响,从 2017 年初至年度报告期,公司共被监
    管机构持续“关注”18 次(见下表所示)。其中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9 次、深交所问询
    函 2 次、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 份、四川监管局监管问询函 1 次、四川监
    管局监管意见函 1 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听证通知书 1 次、深交所“纪律处分”
    1 次,对公司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深刻影响。
公告时间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监管机构      监管类别

2017-1-18    2017-007    华泽钴镍:关于对深交所半年报问询函 6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问询函

2017-1-18    2017-008    华泽钴镍:关于对深交所三季报问询函 1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问询函
2017-3-14    2017-025    华泽钴镍: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23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华泽钴镍: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四                  行政监管措施
2017-4-07    2017-033                                                           四川监管局
                         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书
                         华泽钴镍:关于对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20 号问询函回复
2017-5-13    2017-051                                                           四川监管局   问询函
                         的公告

2017-5-26    2017-058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64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ST 华泽: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止入事先告知
2017-7-07    2017-080                                                           证监会       行政处罚
                         书的公告
2017-7-10    2017-081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 76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2017-5-10    2017-082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 79 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ST 华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
2017-7-25    2017-088                                                           四川监管局
                         书的公告(一)                                                      决定书
                         ST 华泽:ST 华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2017-7-25    2017-089                                                           四川监管局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二)                                              决定书
2017-8-09    2017-101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109 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2017-10-21 2017-117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118 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ST 华泽: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                  行政监管措施
2017-10-27 2017-120                                                             深交所
                         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决定书
2017-11-9    2017-131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11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2017-11-9    2017-132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31 号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2017-11-9    2017-133    ST 华泽: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 78 回复的公告              深交所       关注函

2017-12-6    2017-142    ST 华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        证监会       听证通知书

6、二级单位未按制度每季度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在制度设计上与会计准则存不一致。
  (财报重要缺陷)
7、华泽钴镍公司管理层年底未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工作,
                                                      5
   致使存货数量及状况无法确认(财报重要缺陷)
8、华泽钴镍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仍继续存续,未得到解决(财报重要缺陷)
9、华泽钴镍面临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停滞、员工大量离职或不在岗的情况,导致目前
   公司较多关键内控职能缺位,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行,内部环境存在重大缺陷、内部
   监督缺失。(财报重要缺陷)
10、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对合同保管存在缺陷,部分银行借款合同丢失(非
    财报重要缺陷)


针对以上缺陷,公司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计划和整改。
    1、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审计部通过制度自查、内控测试,对发现的制度设计缺
陷,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公司的相关制度,使公司的管理
制度体系更加全面、有效、适用、科学和合理。
    2、制定整改计划,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内控问题。
    因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到位,在大额资金审批、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已经基本整改到位,财务报告方面的
缺陷也做了有效整改。关联交易、重大资金占用、收入确认及税款申报、被监管机构关
注、应收和预付四方面的整改还在持续进行中。
    3、做好内控防微杜渐
    2018 年公司将在董事会带领下,将进一步强化内控领导小组管理,本着解决内控管
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则,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的实际,按照整改措施认
真进行整改。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
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方面存在尚未完成整改的 2016 年内部控制缺
陷。尚未完成整改的 2016 年内部控制缺陷表现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尚未得到偿还;监管
机构对公司发出的多次关注函及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
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对公司仍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催收不力,进
一步加大了公司坏账风险。
    2016 年内部控制无效的重大风险警报还没有解除,对以后年度内部控制结果将造成
                                       6
重大影响。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此次内控自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
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和检查,以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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