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8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因 2016 年至 2017 年连续两个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类型为无法发表意
见的审计类型,且 2015 年至 2017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 的规定,
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根据上市规则 14.1.3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1、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 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经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和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 14.1.3 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自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 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
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2、股票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
市。 公司在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后,若公司股票因连续两个个会计年度的审计
报告类型为无法发表意见或因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被交易所实施暂
停上市的,根据上市规则 14.4.1 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 2.1、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2.2、暂
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
值; 2.3、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2.4、暂停上
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2.5、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
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2.6、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
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2.7、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2.8、恢复上市申请未被
受理;2. 9、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3、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成稽调查通字 18020 号)(公告编号:2018-078),截止目前,对该项立案稽查
事项,本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文件。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