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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6-29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9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8 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8-085),现董事会
    决定组织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西安(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
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2 时前,备置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刘腾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邮政编码:7100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       √
              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
              (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
              的议案》

     4.00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
              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

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