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6-29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8-09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8 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8-085),现董事会
决定组织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 2018 年 7 月 19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西安(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现场确
认的方式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上午 12 时前,备置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联系电话:029-88310063-8051
联系传真:029-88310063-8049
联 系 人:刘腾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A 座 14 层
邮政编码:7100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 2017 年度工 √
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
(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
的议案》
4.00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
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会议回执
送达回执
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的
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