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28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musi Paper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306号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306号
      邮政编码:154005
    3.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耀中董事长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4-8379070、8379268
      传真:0454-8391437
      联系人:王颐、孟宪有、陈丽燕
    5.股票代码:0600  股票简称:佳纸股份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  509,141,819.20  588,810,538.24       -13.53
    2.净利润         40,552,297.84   38,583,543.70         5.10
    3.总资产        767,285,762.99  626,588,764.19        22.45
    4.股东权益      244,790,114.75  214,833,820.91        13.94
    5.每股收益                0.32            0.31         5.08
    6.每股净资产              1.96            1.72        13.94
    7.股东权益比率(%)       31.9            34.29        -6.97
    8.净资产收益率(%)       16.57           17.96        -7.74

             三、公司业务回顾
    (一)一年来经营情况
    公司是1993年由原佳木斯造纸厂独家发起,并吸收法人参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组
建设立的。是国内目前生产和销售纸袋纸、伸性纸袋纸、绝缘浸渍纸、电缆纸和牛
皮箱纸板等工农业包装与技术用纸及纸板产品的大型制浆造纸企业之一。公司成立
以来,承继原佳纸厂的生产经营主体,凭借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长期积累形成
的技术、人才优势,不断开拓进取,经营业绩显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综合实力
在全国造纸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1994年荣获全国优秀企业“金马奖”。是国务院
确定的300户重点扶持的大型骨干企业之一。1995 年被国家统计局评为“中国纸业
功勋”。
    1996年,公司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向,克服了产品销售
市场变化影响而出现的困难,胜利完成了1996年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取得了预期的
经营成果。1996年生产纸及纸板134269吨,销售纸及纸板111690吨,完成销售收入
50914万元,实现利润4771万元。 继续保持了国内最大的工农业包装和技术用纸及
纸板生产企业的地位。
    1.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优化产品结构是公司
一项长期的经营策略。公司在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新产品开发。先后开发并批量生产
了特种牛皮纸、挂面牛皮箱纸板、挂面牛皮卡纸和装饰板底层纸等新品种,较好地
适应了市场需求。
    2.强化市场营销,加大销售力度。公司从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抽调骨干员工充
实到销售队伍,并按地区划分,组建了六个销售分公司,在巩固主导产品原有市场
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新市场、开发新用户。同时公司瞄准国外东南亚市场,积极组
织产品出口,使产品进入国外市场,为公司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下基础。1996年公
司出口3962吨,创汇234.5万美元。
    3.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在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全员质量意识,促进了产品内在质量的稳定提高。同时
,公司十分重视提高产品的外部包装质量,主导产品纸袋纸采用了纸塑复合外包装
,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1996年公司顺利通过了国家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4.稳定系统生产,努力降低消耗。公司在加强生产调度指挥,稳定均衡系统生
产,提高经济运行水平的同时,以控制浆碱流失为重点,狠抓了降低消耗工作,采
用调研、监控和开展提质降耗月活动方式,使主要消耗指标明显下降。与年初相比
主要消耗指标碱耗下降了9%,综合能耗下降了7%。
    5.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经营机制。公司坚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不断的
规范公司的运作。1996年结合董事会换届,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重新调整了经
营班子和内部管理机构。同时公司以全面质量管理为重点,不断强化营销管理、生
产组织管理和基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二)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
    公司1996年预测的主营业务收入51065万元,利润总额4748万元, 净利润4036
万元。公司实际完成主营业收入50914万元,利润总额4771万元,净利润4055 万元
。经营成果与预测情况无重大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1993年公司发行1366万法人股和2200万内部职工股,募集资金4635.8万元,按
当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投资方向,全部投向在建“八万五”技改工程中的子工程━
━纸板机工程。1996年纸板机工程进入试生产阶段。
      
    (一)股本结构情况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7427户。其中,内部职工股东17408户。
    股本结构为:

                     期初数                期末数
    未流通股份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国家股             8930      71.46       8930      71.46
    法人股             1366      10.93       1366      10.93
    内部职工股         2200      17.61       2200      17.61
    总股本            12496     100         12496     100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6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数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  占总股数比例%    股份增减
    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           8930         51.04           0
    黑龙江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      340          1.94           0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00          1.14           0
    光明集团公司                  130          0.74           0
    黑龙江省造纸公司              100          0.57           0
    中国轻工业物资供销公司        100          0.57           0
    中国轻工业供销东北分公司      100          0.57           0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双鸭山公司     50          0.29           0
    黑龙江省轻工对外贸易公司       40          0.33           0
    合计                        10030         57.33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1     刘耀中      董事长               3000           3000
    2     程鹏        副董事长             3000           3000
    3     王启凤      执行董事、总经理     3000           3000
    4     王永权      董事                 3000           3000
    5     娄太山      董事                 3000           3000
    6     冯志庭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3000
    7     黄玉梅      董事                 3000           3000
    8     靳玉书      董事、总工程师       2400           2400
    9     孙海荣      董事                 2400           2400
    10    赵德宏      董事                 3000           3000
    11    姚洪国      董事                    0              0
    12    王显周      董事                    0              0
    13    刘洪芹      董事                    0              0
    14    彭泽元      监事会主席           2400           2400
    15    杜平礼      监事会副主席         1800           1800
    16    关庆贵      监事                 2400           2400
    17    张广义      监事                 2400           2400
    18    张兴元      监事                 1200           1200
    19    吕占文      副总经理             2400           2400
    20    刘明波      总会计师             2400           2400
    21    王  颐      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 2400           2400

              五、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1.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28 日在佳木斯光复路
306号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1995年度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所持股票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1.00元
    4)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预算方案
    5)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议案。会议选举王永权、王启凤、王显周、冯
志庭、刘洪芹、刘耀中、孙海荣、赵德宏、娄太山、姚洪国、黄玉梅、程鹏、靳玉
书为本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关庆贵、张广义、彭泽元为二届监事会监事。
    2.’96临时股东大会于1996年10月30日在佳木斯市光复路306号本公司301会议
室召开,与会股东认真讨论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交所上市。 同
意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所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公司1996年税后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事宜。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情况说明
    1.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首届五次董事会于1996年4月12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名列席了
会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1995年财务决算。
    审议通过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所持股票10股派发现金股利1
.00元;
    (4)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办法。提议在上半年适当时机尽快召开’95 年
度股东大会。
    2.二届一次董事会于1996年7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13 名董事全部出
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选举同意刘耀中为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程
鹏为副董事长,王启凤为执行董事。聘任王启凤为总经理,并根据王启凤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志庭、吕占文为副总经理,靳玉书为总工程师、刘明波为
总会计师,王颐为总经济师。
    会议还就公司经营重大问题及公司股票上市等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议在适
当时机召开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股票上市等有关事宜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1.1996年6月28日本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选举刘耀中、程鹏、王启凤、王永权、娄太山、冯志庭、黄玉梅、靳玉书、孙海荣
、赵德宏、姚洪国、王显周、刘洪芹为二届董事会董事。
    2.1996年7月29日二届一次董事会选举刘耀中为董事长,程鹏为副董事长, 王
启凤国执行董事。
    3.1996年7月29日二届一次监事会选举彭泽元为监事会主席。8月21日二届一次
监事会复会召开全体监事会议,选举杜平礼为监事会副主席。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
    本年度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经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张乙聪、李兴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资产报表(附后)
    2.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附后)
    3.财务状况变动表(附后)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本公司按权责发生制记帐,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人民币。
    (5)外币核算:对所发生的非记帐本位币经济业务, 均按业务发生当日的外汇
市场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月度终了各外币帐户的月末余额,按月末外汇市场价调
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6)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
    (7)存货计价方法:各类存货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按“后进先出
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8)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的资产。固定资产成本包括在建工程前期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建
设单位管理费,建设期的资金利息成本。交付生产使用前的试生产净支出等。固定
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折旧法,按残值率3%和使用年限, 在个别折旧率的基础上计算
分类折旧率。

        类别            折旧年限            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年                5.61
    专用设备            10-35年                7.96
    通用设备             8-28年                9.11

    (9)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
    (10)税项:
    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增值税,从中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增
值税后,上交税务机关。
    城建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7%计征。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增值税额的3%计征。
    所得税: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1996)92号《关于同意佳木斯造纸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的函》,本公司从1996年1月1日起,按15%
缴纳所得税。
    (11)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以产品已经发出,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收
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12)利润分配: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税后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
金和法定公益金,剩余部分根据股东会议的决议进行分配。
    2.报表项目注释
    除特殊说明外,以下均为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上所列示的数据。
    (1)应收帐款:153,534,263.13元。

        帐龄             金额(元)                  比例(%)
    一年以内          68,749,419.29                  44.78
    一年至二年        10,224,392.78                   6.66
    二年至三年        38,189,092.84                  24.87
    三年以上          36,371,358.22                  23.69
    合计             153,534,263.13                  100
    (2)其他应收款:68,471,545.99元。
        帐龄              金额(元)                 比例(%)
    一年以内          68,250,951.02                  99.68
    二年至三年           163,311.48                   0.24
    三年以上              57,283.49                   0.08
    合计              68,471,545.99                   100

    其中:应收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67,514,972.93元, 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系持
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
    (3)待摊费用:17,614,978.45元,具体包括:

    税制改革期初存货进项税           12,661,812.45
    印花税                              249,043.00
    造纸车间大修理费                  2,084,630.00
    制浆车间大修理费                  1,389,733.00
    原木处理车间大修理费                306,134.00
    财产保险费                          923,626.00

    上述税制改革期初存货进项税,1995年末余额为14,513,124.45元。 本年摊销
1,851,312元。
    (4)存货:181,586,789.80元。其中:

    原材料         61,405,785.61
    在制品          1,232,049.60
    产成品        118,948,954.59

    本年增加7,621.5万元,主要是产成品库存增加。
    (5)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单位:元)

    资产分类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一、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32,416,548.91   175,234.66                32, 591,783.57
专用设备       137,957,059.36 1,936,820.87 1,714,090.20  138, 179,790.03
通用设备        41,334,156.54 5,126,869.65                46, 461,026.19
合计           211,707,764.81 7,238,925.18 1,714,090.20  217, 232,599.79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2,888,824.92   1,571,451.01              14, 460,275.93
专用设备        58,637,192.24  11,147,828.08              69, 785,020.32
通用设备        12,606,655.74   3,957,602.91              16, 564,258.65
合计            84,132,672.90  16,676,882.00             100, 809,554.90

    (6)在建工程:223,421,191.36元。系年产8.5万吨箱板纸技改项目中纸板机工
程已经投入的资金。此项目经黑龙江省计委黑计工(1990)685 号、 国家计委计技改
(1990)653号、黑龙江省经委黑经技发(1995)32号批准。1996 年纸板机工程开始进
行试生产。
    在建工程资金发生额如下。

        项目            1995年末      1996年发生      1996年末
    纸板机工程    186,241,263.39    37,179,927.97    223,421,191.36

    (7)无形资产:1996年12月31日无余额,上年末余额4,412,625元。系1993 年7
月1日,由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转入土地租赁费5,883,500元, 分10 年摊销, 截止
1995年12月31日,累计摊销1470875元,尚余4412625元。经土地管理
部门检查确认,上述土地租赁费不符合国务院55号令第45条规定于年内冲销( 见佳
木斯市土地管理局佳土函(1996)4 号《关于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宗地内土地使用权
转让无效的函》), 改为本公司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直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
赁合同》。租赁费按期摊入成本。
    (8)短期借款:95,274,000.00元。本年增加13,644.000.00元, 主要是增加了
佳市工行贷款额。
    (9)应付帐款:139,307,355.26元。本年增加6,068.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各林
业局供应的木材款。
    (10)预收货款:61,942,925.97元。本年减少13,608,041.46元,主要是部分预
订产品已发货清算。
    (11)未交税金:8,404,698.67元,其中:

    增值税              9,336,085.39
    营业税                  6,805.64
    城建税                178,515.55
    个人所得税         -1,357,500.06
    土地使用税            -20,000.00
    所得税                260,792.15

    个人所得税负数1,357,500.00元系为内部职工垫付所得税440,000.00元,为“
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垫付个人所得税917,500.06元。土地使用税负数20,000. 00
元。系多交部分。
    (12)其他应付款:68,888,145.71元。主要债权人有:省国际投资公司57,000
,000.00.

    哈隆通贸易公司                     1,000,000.00
    深圳兴佳纸业公司                     335,900.00
    原结余工资基金                     3,800,473.40
    购货单位交苫布押金                 5,222,317.22

    (1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31,000,000.00元,明细如下:

    贷款银行            金额          年利率%      还期    借款条件
    佳市工商银行  13,000,000.00         14.9    96.12.29       担保
    佳市工商银行   2,000,000.00         14.9    96.12.20       担保
    佳市工商银行   8,000,000.00         14.9    97.08.10       担保
    佳市工商银行   8,000,000.00         14.9    97.12.29       担保

    (14)长期借款:111,500,054.85元。明细如下:

    贷款人                金额      年利率%      借还款斯      借款条件
    瑞典政府         5,481,811.01     无息  90.1.1-99.12.31        担保
    佳市工商行      23,000,000.00     14.9  93.12.20-97.12.29      担保
    佳市工商行      23,000,000.00     14.9  94.10.6-98.8.10        担保
    佳市工商行       5,000,000.00     14.9  95.5.25-98.5.25        担保
    佳市工商行      55,018,243.84     14.9  95.12.30-99.12.30      担保

    (15)股本124,960,000.00元,详见本摘要第四部分
    (16)资本公积:39,387,996.00元。一是公司成立时每股按0.30 元折算的溢价
收入37,488,000.00元,二是国家返回排污费1,899,996.00元。
    (17)盈余公积:

    项目                               金额(元)
    期初余额                          14,312,856.92
    其中:公益金                       7,156,428.46
    本期增加                           8,110,459.56
    其中:公益金                       4,055,229.78
    本期余额                          22,423,316.48
    其中:公益金                      11,211,658.24
    (18)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元)
    a、净利润                        40,552,297.8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8,072,963.99
    减:提取公积金                    4,055,229.78
        提取公益金                    4,055,229.78
    b、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0,514,802.27
    减: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12,496,000.00
    c、期末未分配利润                58,018,802.27
    (19)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                                金额(元)
    机制纸                          508,526,036.78
    劳务收入                            431,434.86
    包装物                               63,401.10
    其它                                120,946.46
    合计                            509,141,819.20
    (20)财务费用:
        项目                          金额(元)
    利息支出                         16,042,398.19
    减:利息收入                      2,479,569.46
    汇兑损失                          1,972,684.94
    银行手续费                           93,683.51
      合    计                       15,629,197.18

    (21)营业外收入:174,699.58元。 系本年收取托取承付逾期赔偿金165, 996
.71元,托收承付逾期滞纳金8,702.87元。
    (22)营业外支出335,651.54元。系本年支付的托收承付滞纳金230,651.54元,
教育捐赠款5,000.00元,赞助费100.000.00元。
    (23)所得税7,156,287.85元,系按本年利润总额47,708,585.69元和15 %税率
计算。
    3.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或有损失。
    4.期后事项
    (1)“未付税金”项目披露的土地使用税负数20,000元,已在1997年3月份由税
务部门返还。
    (2)“未付税金”项目披露的为“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垫付的个人所得税, 
已在1997年3月份,通过关联交易往来转给该公司。
      八、其他事项
    1.1997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和上
市的工作方案;选举王颐为董事会秘书。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1号和证监发字(1997)42号文
,公司在1997年2月25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 
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并于3月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