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关于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3 月 11 日)
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
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18763010.00 39.74
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53409753.00 17.46
3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32063701.00 4.07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30034501.00 2.1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4923751.00 1.65
6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91970260.00 0.8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7 56039333.00 0.53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46116800.00 0.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9 31928300.00 0.30
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30459000.00 0.29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1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18763010.00 39.74
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53409753.00 17.46
3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32063701.00 4.07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30034501.00 2.17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4923751.00 1.65
6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91970260.00 0.8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7 56039333.00 0.53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 46116800.00 0.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9 31928300.00 0.30
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30459000.00 0.29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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