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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三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卫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18,607,852 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
1,061,860,785.20 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
他形式的分配。

     4、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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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
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18
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6、 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 2019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19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 2019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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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作出
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8项、第9项和第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三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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