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传真、电子
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
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河钢租赁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刘键、许斌、田欣、
邓建军、耿立唐、朱华明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539,888.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3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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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于与河钢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
中增加“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销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 年 04 月),同意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之第一款进行修订,增加“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销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修订对照表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 公司经营范围: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
营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 管理;钢材、钢坯、钒钛产品(三氧化二钒、
第一款
二钒、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 钒铁合金、钒氮合金、钛精矿)、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 炉料、铁精粉、钒渣、钛渣、焦炭、黑色金
焦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 属、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含化学危险品)、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 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
自动化设备及其零部件、五金交电、仪器 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润滑
仪表、橡胶制品、润滑油销售;冶金技术 油销售;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屋、设备租赁; 销售;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房
国内劳务派遣;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但国 屋、设备租赁;国内劳务派遣;商品及技术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技术除外。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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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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