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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华泰联合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6-30  

                        债券简称: 20HBIS01                              债券代码: 149099.SZ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体育南大街385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
                                  401)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
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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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3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3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3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5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5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6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7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7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7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8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 8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 8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8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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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2020年末,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
债券包括:20HBIS0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受托管理公司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全称
                                       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                            20HBIS01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52 号”
            模                        文;不超过 155 亿元
          债券期限                              5 年期
          发行规模                             15 亿元
          债券利率                              3.38%
          计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还本付息方式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0
           付息日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发行时信用级别         主体信用等级 AAA;债项信用等级 A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跟踪评级情况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
                         (2020)》,发行人主体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级别为 AAA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
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
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加快结构


                                      3
调整和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公司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
国资委工作要求,理性应对风险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坚定不移
走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高端路线,主业运营水平快速提升,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
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0 年,公司产铁 2,629 万吨、钢 2,510 万吨、钢材 2,487 万吨;生产钒渣
21.4 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76.57 亿元,利润总额 24.16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 16.98 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2,412.30 亿元,负债总额为 1,808.02 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 604.28 亿元。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076.57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8 亿元,较上年减少 33.33%。受退城搬迁和疫情的
影响,导致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76.85 亿元,较上年减少 21.55%。2020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 73.80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
融资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流动资产合计                              690.48            695.61         -0.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1.82            1,535.61         12.13%
 资产总计                              2,412.30            2,231.22          8.12%
 流动负债合计                          1,501.21            1,368.60          9.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6.80            264.44         16.02%
 负债合计                              1,808.02            1,633.04         1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28            598.19          1.02%
 营业收入                              1,076.57            1,214.95        -11.39%
 营业利润                                   24.26             36.08        -32.76%
 利润总额                                   24.16             36.06        -33.00%
 净利润                                     20.29             28.60        -29.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98             25.46        -3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85             97.96        -21.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6          -156.65         19.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80             -3.46       2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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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发行了规模为 15.00 亿元的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利
率 3.38%,期限为 5 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
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截至 2020 年末,上述公司债券共计 1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银行手
续费等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截至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并进行专项管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符合规范。
    1、“20HBIS01”
    为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
已指定专项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签订《资金专项
账户监管协议》,并新开立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
    银行账号:0402020529300266969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51 和 0.46,速动比率分别为
0.35 和 0.32,两项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公司负债结构所致,2020 年末
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 83.03%。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3.19%和 74.95%。公司资产
负债率较高,且 2020 年末比 2019 年有所上升。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59 倍和 2.42 倍。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退城搬迁和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公
司盈利水平下降。综合来看,公司的 EBITDA 对利息支出表现出超 2 倍的保障
能力,反映出公司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对利息进行偿还。

                                     5
    因此,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HBIS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20HBIS01”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
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
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
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
保障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债券
受托管理人。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
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
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
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债券
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3、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
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4、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
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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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
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设立了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
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
债券本息支付的资金,保证本息的按时足额支付。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HBIS01”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
    “20HBIS01”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之(二)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20HBIS01”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变更,且均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偿债保证措施有效保证了发行人按时偿付本息。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HBIS01”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开始计息,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2020 年度,“20HBIS01”尚未到本息偿付时点。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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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变动、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出
具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报告全文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2020年6月2日、2020
年11月12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发行人执行行业调控政策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政策新增产
能或其他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形。

十二、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6 月 22 日出具的《河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
(2020)》,发行人主体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债项级别为 AAA。

十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十四、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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