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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21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表决
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九十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八条      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形式进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行选举、更换或解除其职务。

                                        1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可连选连任。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数的二分之一。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

一十条   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长一至二人。


附件 2.《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

         事四名。                               名,职工董事一名。


第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        公司董事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其代表,

         表,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     符合法定条件的任何人士经股东大会选举

         会选举均可当选董事。                   均可当选董事。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应当采用累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



                                        2
           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用。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
           止。
                                                  式民主形式进行选举、更换或解除其职务。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

                                                  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可连选连任。


     除上述修订内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章程修正案还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谢海深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
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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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54)。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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