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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河钢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09-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债券代码:112999.SZ




                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
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1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发行规模:15亿元。
    债券期限:5年期。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08%。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二、 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致同意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朱华明简历如下:
    朱华明,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师,
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发行人职工监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
选举孙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孙伟简历如下:
    孙伟,女,1974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
钢承钢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棒线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宣
传部(企业文化工作部、统战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河钢钢研总院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孙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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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孙伟直接进入公司监
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三)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发
行人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选举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海深
简历如下:
    谢海深,男,汉族,1965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博士,正
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采购总公司总经理、党
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谢海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
选举胡月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胡月明简历如下:
    胡月明,男,1986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曾任河
钢唐钢运营改善部部长助理,河钢集团战略企划部系统创新高级经理、海外事业
部主任经济师兼风险管理高级经理,现任河钢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胡月明未持
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胡月明直接进入公司
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三、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董事会、监
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
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
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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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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