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HBIS02”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09-1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度第一次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20HBIS02 债券代码:149181.SZ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
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光大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键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李卜海
(五)    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二)    债券简称:20HBIS02
(三)    债券代码:149181.SZ
(四)    债券期限:5 年
(五)    债券利率:4.20%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八)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
(九)    债券起息日:2020 年 7 月 30 日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四届十八次监事
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9 月 6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
                                 2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
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朱华明简历如下:
    朱华明,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讲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河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
席。
    (二)发行人职工监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
席会议,选举孙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孙伟简历如下:
    孙伟,女,1974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河钢承钢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棒线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宣传部(企业文化工作部、统战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河
钢钢研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孙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孙伟直接进
入公司监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三)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发行人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选举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谢海深简历如下:
                                   3
   谢海深,男,汉族,1965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博
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团采购总
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河
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海深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四)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联
席会议,选举胡月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胡月明简历如下:
   胡月明,男,1986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
曾任河钢唐钢运营改善部部长助理,河钢集团战略企划部系统创新高级
经理、海外事业部主任经济师兼风险管理高级经理,现任河钢股份综合
管理部部长。胡月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胡月明直接
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四、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董
事会、监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
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人事变动后公
                                 4
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光大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