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河钢02”公司债券受托管事务临时报告2021-09-15  

                        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1 年 9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
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
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原监事
董卫军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
席职务;原监事张建忠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发行人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职务。2021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四届十七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2021 年 9 月 8 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下
午 14:30 在发行人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
    2021 年 9 月 8 日,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参加会议的监事
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
致同意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朱华明简历如下:
    朱华明,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
位,高级讲师,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
                               2
书记、工会主席。
    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二、发行人职工监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
长联席会议,选举孙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孙伟简历如
下:
    孙伟,女,1974 年 7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河钢承钢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棒线厂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宣传部(企业文化工作部、统战部)副部长、
部长,现任河钢钢研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孙伟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
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孙伟直
接进入公司监事会,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三、发行人非独立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田欣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
                                  3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九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谢海深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下
午 14:30 在发行人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选举谢海深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海深简历如下:
       谢海深,男,汉族,1965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
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副总经理、河钢集
团采购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长、党委
书记,现任河钢集团唐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谢海深未持有公
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四、发行人职工董事变动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职代会各代表团团
长联席会议,选举胡月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胡月明简
历如下:
       胡月明,男,1986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文学硕
士,曾任河钢唐钢运营改善部部长助理,河钢集团战略企划部系统
创新高级经理、海外事业部主任经济师兼风险管理高级经理,现任
                                 4
河钢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胡月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职工董事胡月明
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四、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
述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正常
运作,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上述
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国开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
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开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
做出独立判断。


                             5
(以下无正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