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
大事项决策、关联交易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的
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四届十二次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河北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共同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四届十三次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马志和为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四届十四次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河钢集团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四届十五次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21

                                      1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等共八项议案。

       (五)四届十六次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河钢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六)四届十七次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提名朱华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七)四届十八次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朱华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八)四届十九次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案的汇报,对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并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下述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
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2021 年度,公司三会合法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建


                                      2
立及运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各项经营管理活
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有计划、有重点
地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及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编制情况的
汇报,认真审阅财务部门每月提供的财务报表等方式,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提高监督实效。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融资租赁
业务、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
联交易严格执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2021 年度公司未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3
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
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21 年,公司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
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
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范围,及时、准确地将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进行记录和报备,未发
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2021 年,监事会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制衡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环节的监督工作,
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发展发
挥积极作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