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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12-14  

                        债券简称:22 河钢 Y1                   债券代码:149971.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重大事项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2022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
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 155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交发行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议案。

    2019 年 8 月 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1452 号”核准,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 年 7 月 6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河钢 Y1”)。

二、 重大事项

    经发行人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9 年 3 月 27 日
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于 2019 年 05 月 06 日至 06 月
26 日 期间 ,通过 回 购专用 证券 账户在 二 级市场 以集 中竞价 方 式回购 股份
281,486,7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509%,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3.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3 元/股,回购总金额 841,813,527.83 元(含交易费
用)。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发行人已回购的 281,486,760 股股份,
并提交发行人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结构相应发
生变化,发行人总股本由 10,618,607,852 股减少至 10,337,121,092 股,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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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713,920     0.0162%         1,713,920     0.01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16,893,932     99.9838%   10,335,407,172     98.9834%
   总股本           10,618,607,852         100%   10,337,121,092        100%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上述减少注册资本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还在办理中。

 三、 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
 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2 河钢 Y1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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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的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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