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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2-12-14  

                        债券代码:149011.SZ                             债券简称:19 河钢 02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暨股份变动的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体育南大街 385 号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2 年 12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对外披露的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
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
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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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经发行人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于 2019 年 05
月 06 日至 06 月 26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 281,486,76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6509%,本次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3.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3 元/股,回购总金
额 841,813,527.83 元(含交易费用)。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发行人已回购的
281,486,760 股股份,并提交发行人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发行人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12 月 06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发行人股
份总数、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发行人总股本由 10,618,607,852 股减
少至 10,337,121,092 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713,920    0.0162%        1,713,920    0.01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16,893,932   99.9838%   10,335,407,172   98.9834%
    总股本         10,618,607,852       100%   10,337,121,092       100%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人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还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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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目
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注
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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