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04-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 河钢 01     债券代码:112999.SZ




                    受托管理人:




                    2023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
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1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发行规模:15亿元。
    债券期限:5年期。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08%。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二、 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卜海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李卜海因年龄原因离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卜海不
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李卜海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李卜海将
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张龙简历如下:

    张龙,男,1982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
高级经济师。2005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
作经理、高级经理,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河
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龙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2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深
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0311-66770709

    传真号码: 0311-66778711

    电子邮箱: hggf@hbisco.com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邮政编码: 050023

三、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本次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