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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股份:关于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进展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
司决定以中试基地资产及货币资金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河材料”)增资 24,257.03 万元,持有大河材料 73.9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现将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 中试基地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河北立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试基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
具了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3】第 037 号),结果如下:

    1. 评估目的:确定河钢股份的部分房产和设备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河钢股份拟对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物增资事宜提供价值参考

    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河钢股份的部分房产和设备

    3.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 评估基准:2022 年 11 月 30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
格标准。

    5. 评估方法:成本法

    6. 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在持续使用假

                                    1
设前提下市场价值为 17,139.03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361.49 万元,
增值率为 2.15%。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产权持有人:河钢股份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 = C / A× 100%
 固定资产                   1         16,777.54      17,139.03            361.49               2.15
            合计            2         16,777.54      17,139.03            361.49               2.15


    二、 增资实施情况

    根据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公司对大河材料增资 242,570,331.00 元,其中
以实物资产出资金额为 171,390,331.00 元,货币出资金额为 71,180,000.00 元。近
日,公司已实施完成增资工作,实物资产已全部转移至大河材料,货币出资部分
已一次性缴纳。增资前后大河材料股权结构对比如下:
                          增资前股权结构                       增资后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河钢股份                                            21,988.56                73.95%

   石    钢           7,746.74           100%           7,746.74              26.05%

   合    计           7,746.74           100%           29,735.30             100%


    2023 年 4 月 10 日,大河材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增至 297,353,029.80 元,其他登记信息不变。

    三、 备查文件

    1.   《资产评估报告》(立千评报字【2023】第 037 号);

    2.   大河材料营业执照。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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