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等人员的独立意见2011-05-06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1-2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等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
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相关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聘任徐继萍女士为总经理,沈良红先
生为副总经理、孙余江先生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顾晓新女
士为董事会秘书、纪钟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七条规定的情况,无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顾晓新
女士、纪钟先生均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
(三)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赵久然、赵定涛、卓敏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