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2-1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前期的财务报表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 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城改投资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转让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补 充协议”, 因以 2010 年 6 月 20 日为基准日评估转让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股权时,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决算,协议约定,工程决算报告与转 让时已预估工程成本的差异,以工程决算报告为准。2011 年 12 月,丰乐 种业公司根据工程决算结果,编制了关于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 乐世纪公寓开发成本明细表,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核字 [2012]3010 号《关于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乐世纪公寓开发成本 明细表的审核报告》。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合肥丰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丰乐世纪公寓开发成本决算结果, 应调整项目如下:1、2010 年度,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 应调减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8,841,953.61 元,应调增其他应付款 8,841,953.61 元,应调减所得税费用 2,608,842.00 元,应调减应交税费- 所得税 2,608,842.00 元,应调减盈余公积 623,311.16 元,应调减未分配 利润 5,609,800.45 元。2、2010 年度,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 表应调增营业成本 8,841,953.61 元,应调增其他应付款 8,841,953.61 元, 应调减所得税费用 2,608,842.00 元,应调减应交税费-所得税 2,608,842.00 元,应调减盈余公积 623,311.16 元,应调减未分配利润 5,609,800.45 元。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数 流动资产: 应交税费 5,532,880.11 8,141,722.11 -2,608,842.00 864,844.42 3,473,686.42 -2,608,842.00 其他应付款 46,654,918.81 37,812,965.20 8,841,953.61 74,945,523.72 66,103,570.11 8,841,953.61 盈余公积 53,716,336.53 54,339,647.69 -623,311.16 51,018,592.66 51,641,903.82 -623,311.16 未分配利润 232,572,873.46 238,182,673.91 -5,609,800.45 197,756,639.87 203,366,440.32 -5,609,800.45 营业成本 1,114,779,262.69 1,105,937,309.08 8,841,953.61 投资收益(亏损以“-” 号填列) 64,449,320.10 73,291,273.71 -8,841,953.61 减:所得税费用 19,102,926.96 21,711,768.96 -2,608,842.00 2,608,842.00 -2,608,842.00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336 0.3567 -0.023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336 0.3567 -0.0231 四、更正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更正事项,公司在编制 2011 年度比较报表时已调整年初及上年 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更正事项对公司 2011 年年度利润无影响。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会大华审字【2012】4221 号《审计报告》,在财务报表附注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中就所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做出 说明,同时出具了《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 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是合理合规的,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 201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司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 关程序; (2)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该说明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合规的,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