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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4-2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2011 年度,我们作为丰乐种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注重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保护。报告期,我们认真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

况,就公司管理、规范运作等提出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召开 7 次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赵久然先生应出席 4 次,亲自出席

3 次,委托表决 1 次;独立董事赵定涛先生、卓敏女士应出席 3 次,均亲自参会。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1 年,公司召开了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1 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

离任的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根据各项决策的具

体内容,在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各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1、201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我们就《关于聘任总经理等人

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合
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相关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聘任徐继萍女士为总经理,沈良红先生为副总经理、孙

余江先生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顾晓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纪钟先生为证券事

务代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2)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

无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顾晓新女士、纪钟先生均取得了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

    (3)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2、2011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

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会[2003]56 号)的要求,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

召开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

香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11 年度继续为丰乐农化、丰乐

香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丰乐农化提供担保额度为 12000 万元、为

丰乐香料提供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上述议

案已经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丰乐农化提供实际银行承兑票据、贸易融资等

担保为 1226.15 万元、银行贷款担保为 800 万元;为丰乐香料提供实际银行承兑票据、

贸易融资担保 1391.51 万元。

    丰乐农化公司和丰乐香料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向

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可解决子公司经营增长对资金需求增加的问题,风

险很小,同时可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其快速发展。

    除此以外,没有发现公司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年度内,对于需要经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对于

董事会讨论的议题,我们认真审慎的参与讨论,提出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我们

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多

次到实地调研,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3、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促进公司与中小

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4、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内容的认

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1 年度,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

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树立更加规范、诚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管理,规

范运作,稳健经营,保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久然、赵定涛、卓敏

                                                    二 O 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