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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关于丰乐生态园资产转让款回收进展公告2013-07-16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3-21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丰乐生态园资产转让款回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丰乐

生态园资产协议转让给北城建投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现将协议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2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丰乐生态园相

关资产协议转让给北城建投的议案》;2012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合肥北城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城建投”)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公司拟

以评估值 14,050.28 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向北城建投转让丰乐生态园相关资产;201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十一次会议,决定 2013 年元月 8 日召开 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将丰乐生态园相关资产协议转让给北城建投的议案》;

2013 年元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时,

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根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资

产转让需国资委批准同意后实施,该事项已经合肥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2 年第 5

次组长会议通过,《资产转让协议书》自 2013 年元月 8 日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协议约定:公司以评估值 14,050.28 万元作为本次向北城建投转让丰乐生态园相

关资产的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接日期间发生的资产损益在资产交接后 5 个

工作日内聘请原资产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由本公司承担。交易产生的税

费由双方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支付及承担,如法律没有规定的,双方各自承担
50%。

    转让款于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支付后 5 个工作日内,转

让方向受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转让余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付清。

    根据协议约定,2013 年元月 15 日前北城建投应支付丰乐种业丰乐生态园资产转

让款 4215 万元,即资产转让款的 30%,2013 年元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首笔资产转让

款 300 万元。

    2013 年元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资产受让方北城建投《关于延期付款的函》:“根

据我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我公司已于 2013 年元月 11 日支付丰乐生态园资产转让款

首付款 300 万元。首批付款剩余款项尚余 3915 万元,在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助

我方完成丰乐生态园项目招商后,我公司在 2013 年 7 月 15 日前支付到位。请贵公司

给予支持和谅解。”

    (公司依规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纸上就上述信息予以了及时披露,公

告编号:2012-26、2012-27、2012-39、2012-40、2012-41、2013-01、2013-02)。

    二、最新进展情况

  2013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第二笔资产转让款 3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本

公司收到资产转让款共计 4000 万元。

    三、公司权利及措施

    1、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定继续敦促受让方及时履行付

款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2、如协议发生不能履行或履行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时,公司将按照协议的约

定,保留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权利,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终止履行或选择

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收到资产转让款 4000 万元,资产受让方仍未能如期足额

支付。因此,未来本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剩余资产转让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公司将

继续积极敦促受让方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并保留依据协议书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

利。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