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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6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了监事会的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

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五届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会中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5 年度
报告和年报摘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5 年

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5 年度报酬的议案》、《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并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五届二十二次会议



                                4
    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会中主持,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五届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会中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

金农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专利进行质押贷款的

议案》。

    4、五届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会中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5、五届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会中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出售等情况进

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督促公

司管理层依法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内部


                                 5
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

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六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 2016 年 4 月 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公告)。根据该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15,664,381.01 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4、收购和出售资产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投资活动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收

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5、关联交易


                                6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遵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6、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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