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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关于出售徽商银行2147.5146万股股份进展公告2017-12-14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7-05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徽商银行 2147.5146 万股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公司”或

“本公司”)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www.hfggzy.com)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12 月 6 日将公司所持

徽商银行 2147.5146 万股股份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

币 7,408.93 万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

受让方安徽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根据产权交

易规则,本次转让以挂牌价成交。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与皖能

电力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7,408.93 万元。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公司所持徽商银行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并经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有

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转让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事项已经合肥

市国资委 2017 年第 27 次主任办公会通过,评估结果已向合肥市国

资委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9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7-046 号、2017-056

号公告)。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其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47.5146 万股股权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7)第 181 号),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按照市场法评估,公司持有的 2147.5146

万股非流通内资股份评估价值 7,408.93 万元(每股价格 3.45 元)。

公司以评估备案的价格为挂牌转让底价,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通

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皖能电

力,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确认皖能电力符合竞买资格条

件,根据产权交易规则,本次转让以挂牌价成交。2017 年 12 月 12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

皖能电力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7,408.93 万元

(大写:柒仟肆佰零捌万玖仟叁佰元整)。

    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 张飞飞

    注册资本: 1,790,395,978 元
    主要经营范围: 电力、节能及相关项目投资、经营。与电力建设

相关的原材料开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开发、投资、经营。

    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
       期间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
     2014 年度          128.66        16.32          88.35

     2015 年度          112.98        19.81          91.08

     2016 年度          106.33        12.18          110.18

 2017 年 9 月 30 日     85.22          0.68          109.38
  (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转让为公司所持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47.5146 万

股内资非流通股股份。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中联国信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47.5146 万股股权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7-046 号公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丰乐种业(甲方)与皖能电力(乙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

主要条款如下:

    1、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徽商银行 2147.5146 万股股权(含权)

    2、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7,408.93 万元(大写:柒仟肆佰零捌
万玖仟叁佰元整)转让给乙方。

    (2)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1)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 日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2)双方一致同意,自甲方根据《产权转让合同》收到股权转

让价款之日起,股权转让生效,视同股权交割完成,乙方负责办理过

户手续,甲方配合完成。

    4、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违约责任

    甲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
手续导致股权无法过户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返还相应股权转

让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赔偿损失 1,000 万;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

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

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

(一个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

约金 1,000 万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旨在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集中财力发展主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投资收益)。公司每季度末根据港交所收盘价和人民币对港元汇

率,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允

价值为 7,511.40 万元,其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成本”1,0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5,534.69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976.71

万元。按照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7) 第 18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价 7,408.93 万元初步测算,评估减值 102.47 万元,减值率为

1.36%。如能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交易并收到资产转让款,本

次股权出售按评估价计算将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投资收益约 6,400 万

元。具体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丰乐种业与皖能电力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