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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华智公司13%股权的意见2019-02-19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华智公司 13%股权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作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审议关于转
让华智公司 13%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聚焦主业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丰乐种业拟将持有的华智
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公司”)13%股权对外公开转
让。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
机构。作为丰乐种业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聘评估机构的
程序合规,所聘请的中联国信具有证券从业资质,能力胜任,与丰乐
种业不存在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所采取的评估假设和评
估结论合理、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请中联国信作为拟转让华智公司 13%股权
的评估机构,并认可中联国信所提交的评估报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定涛、卓敏、刘有鹏

                                               2019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