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03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0-04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5 月 13 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丰乐农化”)、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
乐香料”)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为丰乐农化担保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简称“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丰乐农化向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
同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
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
同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庐阳支行(简称“建设银行庐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建设银行庐阳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
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金寨路支行(简称“工商银行金寨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工商银行金寨路支行办理相关银
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二)为丰乐香料担保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保
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向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办理相关
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共
为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公司共为丰乐香料最高额不超过 7,5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经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五届六十三次董事会审议(详见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0-003、2020-008 号公告),并
报经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详见 5
月 14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023 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 30,000 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 12,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
过后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35,500 万元,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8 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华海
注册资本:25,500 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燃料油(闭
杯闪点≤60℃除外)、沥青及其制成品、复合肥、大量元素水溶肥
料、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含腐
植酸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磷酸二氢钾、农林牧业肥
料、有机水溶肥料、微生物菌剂、专用肥及肥料添加剂、植物生长
调节剂、种衣剂、农副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消毒剂产品(危险品
除外)、包装材料生产(印刷除外)、销售;种子销售;药械、全
息生物技术应用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728.79 99,632.19
负债总额 57,135.44 56,366.8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100.00 6,960.00
流动负债总额 56,489.28 55,783.92
净资产 38,593.35 43,265.39
资产负债率 59.68% 56.57%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6865.23 6865.23
2019 年全年 2020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2,815.52 96,698.70
利润总额 3,878.50 5,922.90
净利润 3,563.75 5,165.34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
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05 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金劲松
注册资本:4,500 万元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卫生
用品类(抗抑菌剂)、护肤类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化品)生
产、加工、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农产品、袋装种子、
粮油、棉花、日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丰乐香料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60.40 17954.60
负债总额 5365.49 4665.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97.94 2686.95
流动负债总额 5365.49 4665.25
净资产 12294.92 13289.35
资产负债率 30.38% 25.98%
项目 2019 年全年(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513.98 24978.88
利润总额 1117.97 1361.44
净利润 812.03 1021.08
丰乐香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丰乐农化担保
1.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本公司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本公司与建设银行庐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信
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
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4.本公司与工商银行金寨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
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
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
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
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
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为丰乐香料担保
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丰乐香料顺利
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丰乐香料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
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5,500 万
元,占 2019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20.93%,不存在对全资子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丰乐农
化);
3.公司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
农化);
4.公司与建设银行庐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
农化);
5.公司与工商银行金寨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
乐农化);
6.公司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丰乐香
料)。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