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2021-12-07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1-063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

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6〕45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

号)、《关于做好 2018 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11 号)、《合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

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

〔 2017 〕 34 号 ) ( 以 下 简 称 “ 《 合 肥 市 “ 三 供 一 业 ” 实 施 意

见》”)、《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

离移交设施维修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三供一业组〔 2017〕1

号)等文件要求,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将职工家属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及物业管理职能向属地政

府移交划转并实施维修改造。

     2、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的议案》,该

事项已经合肥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按

规定开展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具体工作。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公司职工家属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职工家属区共 4 处,住

户 647 户。具体为:

                  家属区名称                      住户

合肥市蜀山区樊洼路 8 号职工家属区                  149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 468 号丰乐苑职工家属区        186

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 260 号长乐苑职工家属区          60

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 727 号丰乐新村职工家属区      252

                      合   计                      647

    三、分离移交资产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移交设施维修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三供一业组〔2017〕1 号)

要求,公司本次分离移交账面资产共涉及房屋等建筑面积 5283.19

㎡,土地面积 7324.57 ㎡,另有道路、广场、围墙、树木等,上述

资产总原值 1378.8 万元,资产总净值 448.34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1.樊洼路 8 号职工家属区。移交的资产主要为房屋、土地、职

工临时用房、车库等。
    2.丰乐苑职工家属区。移交的资产主要为小区公共配套的配电

房、泵房、非机动车棚、非机动车库、值班室及附属配套的道路、

绿化等。

    3.长乐苑职工家属区。移交的资产主要为小区公共配套的配电

房、泵房、非机动车棚、值班室及附属配套的道路、绿化等。

    4.丰乐新村职工家属区。移交的资产主要为小区公共及附属配

套的非机动车棚、道路、绿化等。

    公司已分别与属地蜀山区人民政府、蜀山区五里墩街道、蜀山

区井岗镇人民政府、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肥高

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了樊洼路 8 号、丰乐苑、长乐苑、丰乐

新村 4 个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协议及移交补充

协议。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不涉及相关人员的安置。

    四、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情况

    根据《合肥市“三供一业”实施意见》规定,按照“先移交后

改造”的工作原则,应“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移交企业和接

收单位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推进组织实施,按照技术

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

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家属区维修改造工作由辖区政府部门组

织实施。相关物业改造费用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

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

资〔2016〕31 号)中分项目物业改造户均 7,500 元财政补助标准,

移交企业按照 1:1 配套,即本公司须配套物业改造户均 7,500 元费
用,物业改造经费户均 1.5 万元/户。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涉及维修改造共 647 户,所需物业维修改造费用共计 970.5 万元。

上述费用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前由本公司先行垫付,待维修改

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合肥市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 离 移 交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规 定 ( 合 财 企 〔 2017 〕 519

号),及时予以资金清算。

     五、分离移交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

的通知》(财企 〔2005〕62 号),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

及公司固定资产净值 448.34 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销有关资

产,冲减未分配利润。

     2.本次物业分离移交事项预计发生维修改造费用 970.5 万元

(未扣除可申请的财政补贴金额),该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

将减少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485.25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资

产的影响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长远来看将有效降低公司负

担,进一步精干公司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分离移交后“三

供一业”服务更为专业化,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属于落实国务院、省、市等政

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聚焦主
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相关移交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