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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21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1-065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5 月 19 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丰乐农化”)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金寨路支行(简称“工行金寨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工行金寨路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

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庐阳支行(简称“建行庐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建行庐阳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

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

行(简称“浙商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丰乐农化向浙商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

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丰

乐农化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共为

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

    经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详

见 4 月 28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1-024、2021-030 号公告),并报

经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5

月 20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041 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30,000 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12,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

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26,500 万元,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8 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华海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农作

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

检测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货物进出口;新化学物质进口;粮食收购;食品生产;城市配

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

研发;合成材料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

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

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

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

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服
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蔬

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新鲜蔬

菜批发;休闲观光活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

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263.12             112,851.90

负债总额                  56824.56             59,804.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460.00              6,6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919.12             59,042.52

净资产                    39438.56             53,047.11

资产负债率                  59.03%               52.99%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6865.23              6865.23

                         2020 年全年         2021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932.84            95,769.86

利润总额                   5099.51              4,083.25

净利润                    4,491.05              3,618.94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

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工行金寨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

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

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

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等)。

    (二)本公司与建行庐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

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

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本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顺利开展生产经

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

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26,500 万

元,占 2020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15.47%,不存在对全资子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工行金寨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建行庐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