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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乐种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0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模、行业特点、
重要风险环节等因素,参照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提高
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报告和相关公司信息及
时、准确、真实和完整;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
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有所降低,依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公司本部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并重点关注了张掖市丰
乐种业有限公司、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丰乐种业有限责
任公司、武汉丰乐种业有限公司、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新疆乐万
家种业公司、安徽嘉优中科丰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丰乐新三农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丰乐种业东北分公司等种子产业子分公司及安徽丰乐
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丰乐生态肥业有限
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资金活动、
科研与开发、生产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

告、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监督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介绍:
    (1)组织架构
     公司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组成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
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各组织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了权限指引并保
持权责形式的透明度,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
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
执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
及公司、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经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
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公司
的正常经营运转。
    2021年,公司结合组织架构调整及内控管理的实际,对管理体系进行
全面梳理,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修订,共新增和修订完善了148项规章制
度。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提供了更为规范的制度保障。
    (2)发展战略
    公司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机构,是负责战略发展的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重大融资方案、重大资本经营项目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制定了《战略规划管理制度》,明确了战略规
划的内容、规范战略规划的信息及文档管理,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和

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和整体综合实力。
    2021年,公司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既定目标,通过持续完善布局、

板块协同、多主体发展等促进主业做强做大,加快科研创新工作及前沿技
术成果转化工作,改革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3)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体系,制定了《劳
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暂行办法》、《劳务派遣用工
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
酬、福利保障、职务升迁、内部调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021年,公司对现有人力资源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加强经营和科研人
才的培育。通过市场化选聘经营单位班子成员,引进科研岗位专家,通过
加强党委干部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加大了年轻干部培养和储备,
为公司人才建设提供了强健的基础。
    (4)社会责任
    公司以振兴民族种业为己任,将企业发展融入到社会发展中,促进农
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改善、带动农民致富,在服务“三
农”方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公司在环巢湖流域
一类保护区建设水稻绿色种植示范基地,助力巢湖流域农业生产和生态文
明融合发展;承担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贯彻落实乡村振兴

战略要求和部署,通过举办技术帮扶志愿服务、举办“农技小学堂”等活
动,提高农户种植技术水平,落实“藏粮于技”的农业发展要求;公司利
用“支部+合作社”形式组织开展对口专业帮扶,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实

现村企党组织结对共建,向农户捐赠适宜种植的良种和播种使用的菌肥,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助力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公司通过积极支持农村建设,
发挥丰乐种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先导、示范和推动作用,真正做到服务三农,

助力乡村振兴。疫情期间,公司还向生产基地所在村进行捐助,帮助当地
尽快恢复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制
定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
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加强疫
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公司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
专题培训、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活动、“119消防安全日”主题活动、
安全知识竞赛等增强广大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公司还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投保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做到清洁生产,力推安全科学
使用农药,践行国有控股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秉持“质量是企业生命”理念,建立了严格的种子质量管控体系,
制定有《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品种试验管理办法》《亲本管理制度》
等,通过规范种子检测操作规程,强化种子质量管理。通过对公司繁殖、
生产的亲本进行DNA纯度检测,对引进的新品种亲本进行真实性比对及质
量检测,对生产的亲本繁殖田和制种田进行监督抽查,对退货和库存种子
进行质量指标检测,严把种子亲本源头、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质量
关坚持为农民提供一流良种,充分保障农户权益。
    (5)企业文化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并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宣贯。公司努
力践行“先做人,再做事,发展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追求企业、投资者、
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的协同发展,以“把丰收的快乐带给农民”为企业

使命,以实现“创一流种业品牌,做中国农业先锋”为企业愿景。公司每
年开展职工体育运动会,组织参加市总工会的各类比赛活动和培训;开展
员工生日月特色活动、组织员工体检,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增强

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确保公司文化有效传承。
    (6)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督促分公司及新并入的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明确向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程序、职责权限等具体
内容,加强对子分公司的管理,提高子分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依据公司的
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子分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
管理程序;建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明确报告义务人,严
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要求各子分公
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定期取
得并分析各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等。
公司还制定《财务委派及岗位交流管理办法》,强化财务人员会计工作意
见的独立性,保障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更好履行职责。
    对照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对分公司、下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情形发生。

    (7)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
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参照

《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
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
动时,相关责任人须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如果构成关联交易,须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关联交易需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秘书要在第一时间向独立董事提交相关材料,独
立董事判断,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公司审
议关联交易事项,须详细了解交易标的、交易对方等情况,并根据充分的
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
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对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情形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
    (8)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
得为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原则上只对公司的全资、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同时,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

不得对外担保。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对外担保
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公司《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9)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保
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2021年,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10)重大投资
    公司制定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
批权限及审议程序;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
的执行进展,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
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
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等。
    2021年,公司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新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
理办法》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股
东合法权益。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

    (11)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明确定期报告的

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和重大事件的报告和披露程序以及对外发布信息的
申请、审核、发布流程,建立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制度;公
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并明确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公司制定保密措施,建立与投
资者、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
本制度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了92份公告及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披露了公司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状况。对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
相关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
形。
    (12)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费用管理办法》、《备用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批管
理规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
岗位分离要求;遵循现金、银行帐户、票据、印签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
保护公司的货币资金安全;完善货币资金信息的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公司计划财务部每年进行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体规划工作,依据公司需求
及现有额度编制年度授信额度规划,经恰当审批确认后执行;通过年度资
金计划和月度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资金管理的计划性,合理调配资金,
有效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转;采用日归集的资金归集方式,提

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13)科研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开发

配套技术研究管理办法》、《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品种试验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种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对品种创新
与技术创新、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经费、种质资源、科研成果及转化、

人员奖励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2021年,公司科研创新能力逐步提升,聚焦生物育种产业化运用,绿
色优质品种选育推广取得突破,科企联合协同创新,前沿技术成果转化能
力提升,市场化科研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4)生产及采购业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种子质量管理制度》、《种子冷贮管理
制度》、《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流程。统筹安排生产、采
购计划,制定《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明确
请购、审批、购买、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
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生产、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质量评定
机制、信用评定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生产、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
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生产、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15)销售业务
    公司子公司和各种子事业部(以下简称“各经营单位”)根据自身业
务特点,建立并完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业务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与
控制,确定了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
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销售控制内容涵盖了销售预算和销售计划的制定、
客户开发与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款项收取、发货控制、配货调货

等相关事项,与公司的销售实际情况相匹配,提高了销售工作的效率,确
保实现销售目标。各经营单位通过对应收账款分客户、分账龄进行分析,
达到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有效控制。

    (16)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公司制定有固定资产管理及租赁等管理制度,规范了固定
资产申购、购买、验收、使用、维保、检查、固定资产调拨以及固定资产

闲置与报废的技术指标及操作规程,明确了固定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
限和岗位分离要求。科学合理的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做到项目可行但
资金不落实不投,项目可行、资金到位但人力不具备不投。制定符合国家
统一要求的固定资产成本核算、折旧计提方法,关注固定资产减值迹象,
特别是技术减值,合理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保证固定资产财务信息的
真实可靠。
    存货:公司在存货管理活动中,全面梳理存货业务流程,科学设置组
织机构和岗位。明确规定存货相关业务活动的程序和制度,及时发现存货
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关注存货减值迹象,特
别是纯度、芽率。合理确认存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
    无形资产:公司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全面梳理了无形资产的申请、
取得、验收、使用、保全处置等业务流程。明确了无形资产业务各环节的
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完善无形资产的申请、验收、使用、维权保护
的规章制度。公司颁布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知识产权
的管理,加强公司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确
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制定有《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管理办法》,以制度
形式规范了核算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明确核算口径,

保证资产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善财务管理。
    (17)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规范了工程概(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流程,明确了相
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竣
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严格

实行问责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18)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
规定》,规范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的业务流程,明确了
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岗位分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本科学合
理。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
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充分及时。公司
对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并利用这些信息满足公司经营管
理决策需要。
    (19)信息系统
    公司企业管理部下设信息中心,制定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化运维管理办法》、《办公自动化、门
户网站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整体信息化建设,对系统开发、用
户系统权限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等做出了细致的规范,确保公
司信息系统和网络运维的正常与安全。
    2021年,就公司供应链+财务系统提供了升级方案、完成公司视频会
议系统改造升级项目、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加固建设等

项目的实施;举办网络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撑种药
肥一体化、种粮一体化、创新营销模式等公司运营策略的落地推广和应用。
    (20)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设有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
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财务计划、工程建设预(决)算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经营单位负
责人经济责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
种缺陷,提出确认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落实,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
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权限管控表、根据
不同产业工作特点编制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
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
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

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
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
缺陷,就不能得出该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重要缺陷是指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
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并不影响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是应当引起董
事会和经理层的重视。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
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并根据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
报金额占公司净利润、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或净资产的比率中最低者作为

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认定标准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     2、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重大      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
          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5、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
          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6、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重要      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是仍有可能导 7、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8、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9、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10、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1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上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数据。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
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
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
能导致的非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失误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严重;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

到整改;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公
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
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局部区域;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重
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
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
造成损失的;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且情况
属实,但影响不大;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一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台账建立不全,资料归档不规范。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公司非正常经营损失金额的大小确
定。非正常经营损失是指公司的相关人员的行为未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
规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而形成
的资产损失。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可参考的定量标准
如下:
缺陷                  定义                                  认定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
重大                                       资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
        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
                                           资产损失金额 3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上(含
重要    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300 万元)
        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一般                                       资产损失金额 300 万元以下
        制缺陷


       注:资产损失额是指经审计确认的单笔资产损失额。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