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投资中兴总店升级改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投资总店升级改 造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升级改造将有效改善中兴总店餐饮、体验业态不足的现 状,从而提升中兴总店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升级改造完成后,有助于中兴总店向“百货型购物中心” 的转型升级,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2 亿元投资总店升级改造项目。 2018 年 10 月 18 日 独立董事: 朱 舫 姚海鑫 赵希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