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 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二、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及收益产生影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 2019年3月20日 监事:李军、陈晓天、胡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