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2-03-3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中兴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
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1.5 亿元购买国
泰君安期货星辰 2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
施事宜。
二、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入
期
本期 权益
初 资
会计 公允 的累 本期
最初投资 账 本期 报告期 期末 金
证券简称 计量 价值 计公 出售
成本 面 购买金额 损益 账面价值 来
模式 变动 允价 金额
价 源
损益 值变
值
动
国泰君安
自
期货星辰 公允
有
28 号单 15,000.00 价值 39.96 15,000.00 96.80 15,039.96
资
一资产管 计量
金
理计划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进行证券投资。不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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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内部控制执行监督,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
风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证券投资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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