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梁杰 14 14 0 0 否
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研究了解,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
据。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
弃权的情况。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 2 次股东大会,2020 年度股东大
会上,本人代表三位独立董事作了述职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
地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序 意见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号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
1 2021年2月18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意见
1
关于预 计2021年 度日常 关联交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 2021年3月2日
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预 计2021年 度日常 关联交
同意
易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 金进行证
3 2021年3月17日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 聘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
同意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 聘公司2021年度 审计机
4 2021年3月27日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
同意
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
5 2021年5月12日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补第 七届董事 会董事的
6 2021年5月19日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7 2021年7月19日 关于解聘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8 2021年8月19日 —— 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
第七届董事会第
9 2021年8月25日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十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补选第 七届董事 会董事的
11 2021年12月9日 同意
三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
告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
规定认真履职,主持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
2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定期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出席召开的全部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阅公司各定期报告,了解掌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
展情况,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本人多次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
运营及重大事项进展,通过电话、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新闻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
和审议,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
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特别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
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2021 年度给予的积极配合
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梁杰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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