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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全部股东大会,对会议程序和内容依法予以监督,并组织参与股

东大会监票工作。对公司治理、依法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12 项议案。

    2.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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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就

职责范围内的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积极有效

支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未发现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资料,并对

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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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也无前期募集资金延

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经营需要

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该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

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

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情况。

       (八)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认为:关

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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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了有利

作用。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短期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

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自身履职能力,

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
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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