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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兴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01-0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0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3 年 1 月 3 日、2023 年 1 月 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
股票。
     6.公司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1%)。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暨权益变动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1
号:ZXSY2023-0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

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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