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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信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2-31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12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信息”)2016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1,847,133 股,每股发行价格 31.4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76.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4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 979,599,976.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账,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877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
元,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
        光纤水下探测系统产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湘
 1                                                        45,300.00        31,935.00
        业化                  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自主可控安全计算机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湘
 2                                                        25,380.00        17,897.00
        产业化                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3                                                        40,394.00        27,858.00
        域诊疗一卡通平台      公司

                                             1
      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4                                                  22,270.00      20,270.00
      业化                  公司
                     合计                          133,344.00      97,960.00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217.18 万元。预计在未
来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7 月 14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人民币 1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800 万元),降低
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
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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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无从
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
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证券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与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3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西部证券对长城信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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