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藏发展:关于公司涉及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的诉讼公告2018-09-19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0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的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
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
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董事会办公室收到诉讼通知的情况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西
藏发展”)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收到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
0113 民初2099 号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
事诉讼状等文件。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被告一: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特管”),住所:成
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南路
    被告二: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拉萨市色金珠西路格桑林
卡 A 区 28-5
    被告三: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 6 号 4 幢 2 单元 501 室
    2、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三洲特管向原告支付票据款 500 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请求判令被告西藏发展、仕远置商贸对上述支付义务与被告一承担连
带责任。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事实与理由:
    2017 年 11 月 6 日被告三洲特管向仕远置商贸开具一张票据金额为伍佰万元
的商业汇票【票据号码 2 305651000108 20171106 1******2 3】,于同日对汇
票进行承兑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2017 年 11 月 6 日,收款人仕
远置商贸将汇票质押给原告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2017 年 8 月 31 日被告三洲特管董事会决议同意承兑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
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了登记。2017 年 8 月 31 日被告西藏发展董事会决议
同意为前述票据进行出票保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
了登记。
    被告三洲特管系出票人、承兑人应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被告仕远置商贸系
背书人,应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西藏发展系保证人,应与被保证人三洲
特管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开庭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09:00。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还涉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018)京民初 32
号、(2018)京民初 33 号、(2018)京民初 60 号案件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的(2018)川 01 民初 1985 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6 月 26 日、2018 年 8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0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6 日及 2018 年 9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
2018-034、2018-036、2018-048、018-059、2018-065、2018-066、2018-06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针对(2018)浙 0103 民初 4168 号借款合同纠纷,公司
已向法院核实存在上述案件,但尚未取得案件基本情况资料,公司待确认案件的
具体情况取得确切法律文书并了解案情具体情况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经核实确认后若存在应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情况说明
    鉴于本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决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从未收到任何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召集召开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文件,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也从未发出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
核查档案无关于上述“董事会决议”的任何材料。但上述“董事会决议”上有届
时的五位董事签名,经核实,部分董事承诺从未参与过上述于“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董事会且从未签署过此次董事会决议”,上述“董事会决议”签字情况
尚有待进一步核实。鉴于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相关事项还在继续核查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
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
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法院传票、
民事诉讼状等材料;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