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1-04-29
西藏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 213125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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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 )第213125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西藏发展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西藏发展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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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新英
中国北京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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