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针对西藏盛邦拟取得拉萨啤酒 50%股权的事项 放弃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拉萨啤酒的股权比 例,且继续拥有控制权,不影响公司在拉萨啤酒的权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经营模式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强、张志明、方毅 2021 年 7 月 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