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1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就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近日向上
市公司所告知的有关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年产 30 万吨啤酒扩产建设项目
的商业机会事宜,鉴于上市公司涉诉案件尚未完结,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亦未
恢复正常投融资能力,目前财务状况不具备行使上述商业机会的客观条件,同时,
西藏盛邦及实际控制人罗希先生出具承诺支持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按照法律程序以公允价格收购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如项目建设投产时,上市
公司尚未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收购,届时将全权委托上市公司在此期间对项目公司
进行经营管理并合理分配利润。
我们认为上市公司暂时放弃商业机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结合项目
建设情况,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对该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符合公司
客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
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强、张志明、方毅
2021 年 8 月 6 日